安溪新闻网

坚决依法严惩拒不执行犯罪

2018-08-10 10:15:51来源: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苏连锦 通讯员李晓萍)1日,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2017年以来该院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的审判工作,发布五个拒执典型案例;同时,首次发布《自诉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需提交证据指引》。

    此次发布5个典型案例类型包括: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司法拘留,失信,罚款等类型。拒不履行数额,有高达70万元,也有低至3万多元。

    “这些案例具较强代表性和典型意义。”县法院党组成员黄仲谋介绍说。

    据了解,县法院注重创新审判工作方法,从立案到强制执行每个环节,均向当事人提醒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可能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同时,加强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系,联席合作,对移送涉嫌拒执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及时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及时审判。

    “今年下半年,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拘留失信被执行人专项行动。”黄仲谋表示,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力度,县法院还摸索制定《自诉人提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需提交证据指引》,发布一般情形下需提交的证据材料和14种不同情形下分别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有效引导自诉人(申请执行人)维护自身权益。

    据统计,2017年以来,县法院共受理拒执犯罪案件10件14人,已判处刑罚7件8人。“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县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白崇斌表示,县法院将坚决依法严惩拒执犯罪,真正让老百姓的“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

    名词解释 拒执罪全称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广义的拒执类犯罪还包括“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如隐匿、转移、变卖或故意毁损的行为。

【责任编辑:苏坚城】

安溪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包含安溪电视台和《安溪报》新闻。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安溪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安溪新闻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安溪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安溪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安溪新闻网联系的,请致电:23286000,或E-mail至:ax23286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