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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

2020-07-10 11:22:39来源: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吴明娜)近日,我县天气连续晴热高温。为切实保护高温天气期间劳动者身心健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县政府办6日下发《安溪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

《通知》指出,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各用人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针对高温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对本单位防暑降温工作做出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严防高温酷暑引发各类事故,全力保障劳动者健康并维护其权益。

《通知》要求,各乡镇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以建筑工、交通运输、环境卫生、加工制造等行业为重点,深入高温作业场所开展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明确,各乡镇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强化防暑降温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严格执行新的高温津贴标准,全面做好各项防暑降温工作。同时,用人单位要制定和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的各项措施,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确保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通知》强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畅通维权投诉举报、法律监督等渠道,按照职责分工,接受劳动者的投诉举报和维权求助,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报告渠道,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妥善协调处理,不得延误。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责任编辑:王丹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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