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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0日起 机动车检验标志实现电子化

2020-06-19 17:49:52来源: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苏连锦)记者从县交警部门获悉,6月20日起,全县机动车检验标志将实现电子化。此举将减少纸质证明凭证,免去群众粘贴(去除)检验标志的麻烦,更加方便通过手机等方式出示使用,在车辆租赁、二手车交易、保险理赔等领域带来便利。

交警部门介绍,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3种方式。在线出示可直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实时在线查询、出示本人名下或本人已备案机动车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离线出示可提前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于手机中,使用时直接出示。下载的电子凭证也可转发、分享,使用时可直接出示。打印出示可通过在网上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后,打印为纸质凭证出示,与电子凭证具有同等效力。

据悉,检验标志电子凭证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核发,通过统一的交管电子证照资源库进行验证管理,具备统一性、唯一性、安全性的特点。同时,还采用专用的加密防伪二维码,保证电子凭证唯一、可靠和安全使用。

据介绍,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无需再粘贴纸质标志,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机动车未放置(粘贴)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在驾车遇到交通民警执法检查时,驾驶人可主动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扫描电子凭证二维码,核查电子凭证有效性和机动车状态;如未出示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或信息系统核查机动车状态,确认机动车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对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未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由进行处罚。

若是发生可自行协商处理的财损交通事故,当事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扫描对方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二维码,确认车辆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在保险理赔方面,可向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用于办理车辆保险理赔相关手续。在租赁机动车时,承租人可要求租赁公司提供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并通过“交管12123”APP扫描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二维码,确认车辆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避免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可能造成的法律和安全风险。同时,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也可以在二手车交易、车辆抵押等领域广泛应用,群众企业可以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证明车辆检验状况,保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丹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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