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新闻网

“新中考”中招政策出炉

2020-06-02 11:38:57来源: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本报讯 5月30日,市教育局出台《关于2020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明确,中考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起止时间定于7月9日上午8点-13日下午6点。今年中考定于7月18日-7月20日上午举行。全市中招切线时间统一安排于8月10日左右,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于8月23日前完成。

初二学生实行“新中考”

地理生物成绩计入中招总分

据市教育局中教科负责人介绍,今年的中考中招政策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新中考”与现行中考并轨。2020届初中毕业生仍按现行的中考模式,由省级统一组织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等七个学科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而2021届初中毕业生(即现在的初二学生)全面实施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基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今年初二年学生参加省级统一组织考试的地理、生物两个学科成绩将按A、B、C、D、E五个等级记载,并各按其学科卷面考试分数的30%计入明年中招录取总分。

二是调整与统整并行。因受疫情影响,今年中考时间、中招时间都有推迟,并取消了泉州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分。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切线仍以考生参加省级统一组织考试的中考九个学科考试成绩的等级和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等六个学科考试成绩的分数作为主要依据,中招录取总分由往年的600分调整为630分。

三是支持与规范并重。定向生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确保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有一定比例学生录取到优质普通高中,保证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上至少择优录取初中校1名有定向资格的考生,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初中教育质量全面提高。支持民办学校参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民办高中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利,将民办高中统一列入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实行部分计划自主招生与部分计划统一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原则上统一招生计划至少占学校总招生计划的60%。

四是优化与细化并举。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的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凡升入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学习的学生,均须经过我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录取,由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中招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学生未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不得将其纳入在校生统计。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须与被预录取的学生及其家长签订预录取确认书,每名学生只能与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签订预录取确认书

另外,泉州七中江南校区今年首次招生,计划招高中生300人,其中定向生150人、面向全市自主招生40人。

各学科全部闭卷考试

回原籍的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今年中考实行初中学生毕业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中考实行全省统考,各学科全部实行闭卷考试。

值得注意的是,初中二年级的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成绩,计入该生明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往届生和外省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我市户籍地参加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须报名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地理、生物学科按我市当届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成绩等级确定方法。参加我市2021年中招录取的考生,地理、生物两个学科的考试成绩必须是参加2020年或2021年我省地理、生物两个学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取得的,并执行我市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

7月9日起填报中考志愿

定向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倾斜

初中毕业班毕业、升学考试和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间统一定于6月3日-9日,在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上统一组织报名。非泉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经我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现学籍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并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与泉州户籍的考生一视同仁。

中考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起止时间定于7月9日上午8点-13日下午6点。考生只能填报面向报名所在区域招生的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就读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期间不得转入本校普通班级。

今年继续推进和完善统招生、定向生、特长特色自主招生等多元化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各县(市、区)省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应按不低于总招生计划的50%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定向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合理控制定向生降分幅度,降分幅度控制在各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的最低投档分以下40分以内(含40分)和最低录取等级以下5个等级以内。

全市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在中考结束后10天完成。

(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少华】

安溪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包含安溪电视台和《安溪报》新闻。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安溪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安溪新闻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安溪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安溪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安溪新闻网联系的,请致电:23286000,或E-mail至:ax23286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