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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医保享受个人缴费减免

2020-03-24 11:17:41来源: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苏连锦)近日,我市出台《泉州市基本医保管理规定》,对困难残疾人等群体给予重点政策扶助,困难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享受个人缴费减免优惠。

2020年,泉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根据医保新规,以下困难残疾人可享受个人缴费减免:一是特困、低保、国定省定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中的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补助;二是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县级财政给予全额补助;三是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的70%由参保地县级财政给予补助。

享受减免的困难残疾人,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认定和配合缴费补助工作;县级残联负责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的认定和缴费补助。

没有享受个人缴补政策的残疾人朋友,应注意主动申报参保。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在办理参保登记后,可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网上、掌上、自助、实体”多元缴费渠道,自行选择渠道完成缴费。

【责任编辑:王丹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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