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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水耗子”

2020-01-02 10:12:24来源: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苏连锦)日前,记者从县自来水公司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大供水管理力度,规范全市用水秩序,严厉打击各类偷盗水行为,今年以来,我县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偷盗水行为,深入开展违章用水专项整治和集中打击偷盗水行动。

县自来水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个别单位和个人受利益驱使,在偷盗水上动脑筋,且手段日渐“高明”,方式更加隐蔽。此次专项整治主要针对私卸水表、私接旁通管线和擅自开启使用消防栓取水、违章用水进行严厉打击。截至目前,稽查人员通过明察暗访,共查处了偷接暗管用于店面经营、居家生活、私接管道到建筑工地上施工等十余起违章用水行为,追回水量23800余吨,追缴水费近5万元。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自来水公司稽查队还将采取各种措施,对私开消防栓、私自接管等偷水行为主动出击,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进行市场巡查。县自来水公司也呼吁市民,共同维护城市供水秩序和公共利益,如有发现偷盗公共供水或损害供水设施的行为,请及时拨打23232119或119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

县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窃水不单是道德层面被谴责的行为,而是一种应接受法律惩处的犯罪行为。水电热气是商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盗窃公共供水、居民用水或故意毁坏公共供水设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按照刑法关于盗窃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盗窃水量折合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水耗子”最高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责任编辑:林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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