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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可获奖补

2019-09-03 16:37:56来源: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苏连锦)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出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奖补措施。相应的创新创业孵化平台、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将有一定扶持奖励措施。

    相比往年,2019年的创业孵化基地奖补申请条件进一步放宽。在泉州市依法注册、合法经营3年以上的事业法人单位即可参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同时,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3年有效期满,符合条件的也可重新申请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补助。此外,补助类型不再根据设立人群的不同区分为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高校创业孵化基地、农村创业孵化基地等,而是统一整合进行补助,即认定为:“泉州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泉州市创业大本营(创业孵化基地)”。其中,“泉州市创业大本营(创业孵化基地)”又分为一类市级创业大本营(创业孵化基地)、二类市级创业大本营(创业孵化基地)、三类市级创业大本营(创业孵化基地)。

    在补助标准方面,对认定为泉州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30万元补助;对认定为泉州市级创业大本营(创业孵化基地)的,按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分三档补助。对获评福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50万元奖补。对获评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按国家标准给予补助,国家没有标准的给予一次性80万元奖励。奖补资金均从基地所在设区市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另悉,泉州创业孵化基地奖补措施建立了考核和退出机制,将定期评估考核基地运行情况和就业创业政策等落实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认定称号,收回奖补资金。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器”和带动就业“助推器”的作用。出台相应措施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搭建更加广阔的创业平台,提供更多有效的创业服务,相关部门积极指导各创业孵化基地完善创业孵化功能,引导更多的无业人员实现创业梦想,助推茶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张燕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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