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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被告人补种林木211亩

2019-04-02 10:12:20来源: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章桂林 通讯员徐志林)日前,县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组织人员到白濑乡上格村东坑林角落“官内”山场,对被判处缓刑的失火被告人傅某进行案件回访,督促其履行补种复绿义务。

    2018年3月29日13时许,被告人傅某到自家农田种植木薯时,用随身携带的一次性液体打火机点火烧农田里的杂草,火势蔓延引发森林火灾,烧损白濑国有林场所有的林木蓄积量达352立方米,林木经济损失值为17600元。案发后傅某主动投案,并自愿自行出资购买树苗补种被烧毁的林地,县法院最终依法判决傅某犯失火罪,处以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

    回访当日,傅某当场补种树苗,履行补植护绿协议的所有条款,生态环境判决内容得以全部落实。县法院干警再次对傅某进行释法说理,让其意识到非法野外用火对环境、资源和生态发展的破坏,在今后生产生活中加强安全用火意识。

    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县法院成立生态环境审判庭,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成为绿水青山屏障作用,全面推进生态恢复性司法的应用,按照修复成果对傅某依法酌情从宽处理。2018年来,县法院审结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11件11人,督促补种修复林木211.1亩,退赔林木经济损失13.7万余元。

【责任编辑:苏坚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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