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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

2019-01-18 10:58:05来源: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尊敬的普查对象:    

    感谢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配合经济普查工作!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登记工作于2019年1-4月开展。本次经济普查的登记时间点是2018年12月31日,时期指标填报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数据。届时,普查人员将佩戴统一的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使用手持电子采集设备(PAD),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登记和基本信息核实。贵单位所提供的真实准确的普查资料,是我县制定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对有力推动“实力、大美、小康、活力”的现代化安溪具有重要意义。

    积极配合普查、如实填报普查资料,既是每位经济普查对象应尽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也与每位普查对象息息相关。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调查对象信息将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不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实履行保护普查对象合法权益的郑重承诺。

    经济普查,利国利民。做好经济普查,推动安溪高质量发展,需要您的参与。衷心希望您理解、支持和配合。

    安溪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

【责任编辑:张燕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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