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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医保措施新年起实施

2018-12-21 15:40:19来源: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林百兰)记者从县医疗保障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近日我县推出医疗保障“八项便民措施”和“两项时效承诺”,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据介绍,“八项便民措施”主要包括:实行“全城通办”,医保业务在泉州所有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均可以办理;取消普通门诊约定机构,参保人在安溪县内任何一家医保定点乡镇公立医院享受普通门诊报销;下放审批服务权限,特殊病种首次申请、外伤认定申请和转省外就医备案业务除在县医保服务中心办理外,增加驻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医保服务站三个办理点;取消特殊病种指定单位,特殊病种(重性精神病、苯丙酮尿症、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除外)由原来的取药指定一家医院,拓宽为泉州内任何医保定点医院;取消延期手续,办理糖尿病、高血压特殊病种的人员,一次办理,终身享受;简化报销手续,到医保服务中心或医院医保网点手工报销,不必再提供《疾病证明书》和《住院核对表》。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不必再提供《泉州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单》《泉州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受理单》和单位开户行许可证。办理产前登记并住院分娩直接刷卡结算的参保人员,不必再办理申领手续。提供生育服务证或《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证》,不必再提供《结婚证》。

同时,扩大报销范围。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后除局部或全身反应的对症处理外的其它医疗费用和17种抗癌药:阿扎胞苷、西妥昔单抗、阿法替尼、阿昔替尼、安罗替尼、奥希替尼、克唑替尼、尼洛替尼、培唑帕尼、瑞戈非尼、赛瑞替尼、舒尼替尼、维莫非尼、伊布替尼、伊沙佐米,培门冬酶、奥曲肽;提高特殊人群报销比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内医保定点医院就诊的,目录内自付部分报销100%。患13种大病的医疗费用报销100%。

此外,我县还推出“两项时效承诺”,即住院费用手工报销1个工作日录件完毕,3个工作日内汇款;意外伤害报销5个工作日认定完成,10个工作日内汇款。

【责任编辑:林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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