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新闻网

全面推行“湖长制”

2018-07-10 09:09:06来源: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林钦固)继全面推行“河长制”“山长制”后,近日,我县出台《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对全县范围内的所有湖泊、水库、山塘等实行湖长制管理,打造河长制管理升级版,加强对湖库管理保护,改善湖泊生态环境,维护湖泊健康生命,实现湖泊永续利用。

    《方案》提出,到2018年6月底,全县湖库实现湖长制全覆盖,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湖库管理保护机制。到今年底,全县主要湖库Ⅲ类水质达标率总体达60%以上;到2019年,全县主要湖库Ⅲ类水质达标率总体达75%以上;到2020年,全县主要湖库Ⅲ类水质达标率总体保持稳定向好,全面建成湖泊健康保障体系,实现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环境优美,水清岸绿。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我县将设置县、乡、村三级湖长,并设立湖库专管员,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县级设双湖长,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担任,对全县湖库管理保护负总责。其中,蓝田水库、村内水库、红山水库、下坑水库、欧村水库、东青水库等9个库容在100万立方米以上水库由挂钩乡镇的县四套班子领导担任湖长。各湖库所在乡镇、村分级分区设立湖长。各乡镇根据辖区内湖库数量、大小和任务轻重设置湖库专管员,负责所辖湖库的日常巡查、现场配合的执法、水事纠纷协助调处和社会公众引导参与工作。

    《方案》提出,我县将从严格水域空间管控、强化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生态治理与修复、健全执法监督机制等六大方面加强我县湖库管理保护。将严格管控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开发建设、围网和网箱养殖、采砂取土等活动,依法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依法取缔非法设置的入湖排污口,控制畜禽养殖等农业面源污染,限期消灭湖泊黑臭水体,加强生态恶化湖泊的治理和修复等综合管理措施。

    《方案》要求各乡镇、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要摸清全县湖库基本情况,完善湖库名录,建立“一湖一档”,加强分类指导,科学制定“一湖一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全社全关心、支持、参与治水,提高保护湖泊意识,共建美好家园。

【责任编辑:张燕清】

安溪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包含安溪电视台和《安溪报》新闻。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安溪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安溪新闻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安溪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安溪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安溪新闻网联系的,请致电:23286000,或E-mail至:ax23286000@163.com